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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9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5.14,按年上升2.77%,较3月份升幅(+2.84%)收窄0.07个百分点。4月份指数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收费和住屋租金上调,以及汽车、汽油和蔬果售价上升所带动。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教育及交通按年分别显着上升5.89%及4.74%,通讯及烟酒大类则下跌0.76%及0.40%。甲类(115.20)及乙类(114.63)消费物价指数升幅分别为2.74%及3.02%。

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25%。旅行团收费及汽油售价上扬,带动康乐及文化和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2.13%及0.66%;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0.12%,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费和水果价格调升,而蔬菜售价回落则抵销了部分升幅。虽然电力价格下调,但住屋租金和石油气价格上升,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仍录得0.10%的升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0.26%及0.22%。

至今年4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3.09%,当中衣履(+5.77%)、交通(+5.66%)及教育(+5.33%)三个大类的升幅较显着。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3.10%及3.01%。

今年首四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2.86%,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2.83%及3.13%。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澳门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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