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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设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计划

梁维特司长和丁雅勤主任见证金管局、消委会及世贸仲裁中心签署《关于设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计划的合作备忘录》

澳门金融管理局、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及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今日(28日)签署了《关于设立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计划的合作备忘录》(下简称《备忘录》),为本地金融消费纠纷提供多一个处理渠道,未来计划与大湾区城市对接,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提升本地金融服务在湾区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备忘录》在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和办公室主任丁雅勤的见证下,由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守信、消委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黄翰宁、世贸仲裁中心全体委员会主席徐伟坤共同签署。陈守信在致辞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为国家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当中包括完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支持粤、港、澳三地调解机制的对接合作。澳门“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计划”(下简称“调解计划”)的设立,除为解决本地金融消费纠纷提供多一个简单便捷的制度选择,也为即将建立的大湾区9+2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奠下基础,推动大湾区城市接轨。“调解计划”将有利未来民生金融发展,协助业界充分把握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带来的商机。

“调解计划”是参考了邻近地区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模式,并结合澳门实际情况,由金管局、消委会和世贸仲裁中心三方商讨设立,所有获金管局许可的金融机构将成为“调解计划”的成员。有关“调解计划”覆盖申索额不高于100万澳门元的金融消费争议,且投诉人首次知悉其损失之日起计两年内提出的调解请求。

为使业界更清晰“调解计划”设立的意义和操作流程,金管局日前为全澳获许可的金融机构举办了一场讲解会,并邀请到世贸仲裁中心及消委会的代表亲临作专项讲解及回应提问,约有100名业界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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