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交通局向的士业界介绍三项的士行政法规

交通事务局向的士业界介绍三项的士行政法规

《规范轻型出租汽车的要件、检验及使用期限》、《的士驾驶员专门培训课程及专门考试》及《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区及的士落客区的标志》三项补充性行政法规将于6月3日(下周一)与“新的士法”同日生效。为让的士业界了解上述法规详情,交通事务局今日(5月31日)于大楼会议室举行专场介绍会,11个的士业界团体代表出席。

会上,交通事务局代表详细介绍了三项行政法规的内容,当中包括车载智能终端系统的组成、功能及各项规定;的士车辆规格、外观规定、检验及更换;的士站、的士上落客区及的士落客区之标志的样式;有意入职的士行业之人士需接受10小时的专业培训课程及于3年内参加为取得的士驾驶员证而设的专门考试等,以让的士业界对法规内容有更深入的了解。及后逐一回答与会者提问。

与会者主要关注车载智能终端系统的安装及费用承担、的士驾驶员证的取得及续期、的士营运成本及的士车资调整等问题,当中多位与会者指出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包括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录音录影设备等由政府统筹安装值得肯定,但业界需承担每天约 10元的维护费将加重营运压力,远高于现时的传统计程表维护费,认为应视乎实际情况有所下调或由政府全数承担,并指有关安装及营运车载智能终端系统的招标工作仍未开展,如要业界承担日常维护费用应于招标前咨询业界意见以达成共识。

局方回应指出,理解的士营运的相关压力,车载智能终端系统由终端机、计程表、表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录音及录影设备以及报警装置等组成,当中设备功能会有助司机营运,除可加强政府对的士营运的监测,同时亦为司机提供有利保障,提供事实依据,减少与乘客不必要的争议,政府及业界应各有承担,此外政府高度重视与业界之良性沟通,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