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日出版的《特区公报》刊登了高等专科学位程度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的最后成绩名单,是次开考是按新修订的第23/2017号行政法规开展的第三个以学历程度进行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共有6,444名准考人,考试于本年4月28日举行,出席率约六成;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50分或以上评为合格,5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考试合格率为五成。
笔试合格者三年内可报考技术员、统计技术员、翻译员(仅第一职等)、文案(仅第一及第二职等)及督察(第三职等或以上)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是次高等专科学位程度综合能力评估开考的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合格”成绩的投考人,自本月19日起3年内,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除可报考公共部门为填补技术员、统计技术员、翻译员(仅第一职等)、文案(仅第一及第二职等)及督察(第三职等或以上)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外,亦可直接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技术辅导员等职程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已通过前年及今年综合能力考试者在成绩有效期内亦可报考
根据第23/2017号行政法规的过渡规定,已于2017年年中公布综合能力评估程序成绩的高级技术员职程考试的“合格”人士,以及于今年三月公布的学士学位程度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人士,均可自有关成绩名单公布之日起三年内,直接报考由用人部门开展的填补上述职缺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
鉴于部门将陆续开展上述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有意报考部门职缺的“合格”投考人,应留意《特区公报》相关开考通告的公布。此外,亦可阅览统一管理制度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的最新消息。如有疑问或查询,欢迎致电服务热线:8866 8866。
第三季将开展高中毕业程度的综合能力考试
为了让部门可按需要自行开展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以招聘公务人员,自第23/2017号行政法规生效以来,行政公职局已先后开展了小学毕业、学士学位、高等专科学位共三个学历程度的综合能力考试。此外,今年第三季将开展高中毕业学历程度的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在此呼吁有意投考的人士请作好准备,并应留意《特区公报》开考通告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