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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再吁车主尽快处理关闸停车场弃车

新管理公司进场后将改善关闸停车场设备

交通事务局由7月1日(周一)凌晨零时起接管关闸综合体育场馆停车场,届时该停车场收费与其他公共停车场一致,日间(08:00-20:00前)轻型汽车每小时或不足一小时收费6元、夜间(20:00-08:00前)每小时或不足一小时收费3元;电单车日间每小时或不足一小时收费2元;夜间每小时或不足一小时收费1元,不设月票。新管理公司进场后将按照投标时所提出的管理及经营计划对停车场开展改善工程,以方便驾驶者使用。

电单车设独立出入通道闸机

有关改善工程包括重整地面层车辆出入口平台,将出入口闸机由地面层迁移至地库一层,并将闸机数量增至两套,以提升车辆进出效率;场内电单车停泊区迁移至地库一层中央区域,并设有独立的出入通道和闸机,以解决现时电单车于场内随处停泊的问题,并考虑逐步缩减部份轻型汽车泊位以增加场内的电单车泊位至约800个,纾缓区内对电单车泊位的需求;此外,还将增设停车场招牌和车位余额显示屏;引入泊车诱导系统;改善和新增机电设备、排水设备、照明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等。

场内现存59台弃置车辆

关闸综合体育场馆停车场现时设有810个轻型汽车泊位及632个电单车泊位,交通事务局接管后,会立即登记场内所有停泊之车辆,根据《公共泊车服务规章》,车辆在公共停车场连续停泊逾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车位、停泊在妨碍场内运作之位置或占用多个泊车位可被视为滥泊,政府会依法作出处理,包括移走该车辆,如发现欠缴行车税或注册已被注销之车辆,更会即时移走。根据现行管理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经由局方人员现场核实,场内现时仍存有47台轻型汽车及12台电单车弃置车辆,局方呼吁相关车主尽快处理。

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合作移走有关车辆后会向车主发出领回车辆通知,并在出现退信情况下作出登报通知。如车主在认领期限前未办理相关手续取回车辆并缴交相关的罚款和行政费用,车辆将归澳门特区所有,同时,局方会将车辆转交予财政部门作拍卖,并会继续向车主追讨相关罚款和移走、存放车辆的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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