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监察车辆冲红灯及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协调、经交通高等委员会审议通过14个交通交界点安装路口综合侦测系统,继首阶段7个路口综合侦测系统于4月顺利投入运作后,余下7个分别位于高士德大马路、荷兰园大马路、提督马路、马揸度博士大马路及马六甲街之系统(详见下表),将由7月1日(周一)起启用,呼吁驾驶者留意。
路口综合侦测系统可提供冲红灯侦测、超速违规侦测、车辆速度侦测等功能,并透过新影像技术提高分析影像的效能,可取代原有关路口设有之冲红灯侦测系统。随着上述系统全面投入使用,交通事务局除与治安警察局密切留意有关运作情况外,亦计划今年内将原来所有的冲红灯侦测系统更新升级至综合路口侦测系统,以提高侦测效能。
按照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金澳门币600元至40,000元,并可被科处停牌;违反交通讯号灯之停车义务可被科处罚金澳门币1,000元至10,000元,并可被科处停牌。驾驶者应遵守交通灯讯号及限速规定,安全驾驶,切勿以身试法。
7月1日启用之路口综合侦测系统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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