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局于4月至6月期间举办了合共6场的“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法律讲解会”,对象为社工局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主管及社工人员,藉以提升其对《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的认识,吸引逾260人出席。
会上主要介绍了《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的立法过程、制度方向,以及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组成等内容。社工局韩卫副局长在会上表示,法律生效后,从事社工职业的人士,必须取得专业认可资格及进行注册,而公职社工人员受限于专职性,不可兼任等原则而不能注册,但仍可依法作专业资格认可,而认可资格属永久有效,鼓励公职社工积极参与。此外,社工局正积极跟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的立法及筹设工作,待社专会成立后,将联同社工局一起向高等院校、民间机构等开展法律推广工作,加深从事社工人士对法律宗旨及内容的了解,持续促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
第5/2019号法律《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于本年4月1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20年4月2日生效。法律的宗旨是确保社工具专业资格、持续提升社工的专业能力及服务素质、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及保障服务使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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