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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泽:《民防纲要法》新条文进一步严谨相关定义

黄少泽:《民防纲要法》新条文进一步严谨相关定义

【新闻局】《民防纲要法》新条文进一步严谨相关定义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今(12)日表示,已重新检讨《民防纲要法》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与安宁罪的条文,并送交予立法会常设委员会。他强调,新条文进一步严谨相关的定义,不存在灰色地带,同时并会进行广泛的宣导,让社会更清晰了解条文,释除公众对条文的疑虑。

黄少泽今日下午出席公开活动后接受记者访问。他感谢社会各界对《民防纲要法》的关注、关心及发表意见。他指出,《民防纲要法》法案已获立法会大会一般性通过,但在这时间仍不间断对条文进行检讨,新条文的文本已送交予立法会常设委员会。他称,新条文进一步严谨相关的定义,在字眼上更明确,不存在灰色地带,但同时也会进行广泛的宣导、说明、解释,并会将新文本与原有文本条文进行比较,让社会更清晰了解相关条文,有信心释除公众对条文的疑虑。

黄少泽强调,“突发公共事件下妨害公共安全、秩序与安宁罪“与“谣言罪”的情况是完全不相同,前者只在突发公共事件下才适用,即在紧急预防状态以上才适用,如台风时要在悬挂八号风球或以上才适用,后者则是任何时间也适用,所以前者的条文是非常严谨的。

黄少泽续说,本月底将会到立法会常设委员会进行细则性讨论,届时将逐字逐条文进行讨论,目前当局的态度是仍是开诚布公,任何意见也是很好的参考和借鉴,欢迎社会人士及团体继续就法案发表意见。

有关涉及香港居民来澳贩毒的情况,黄少泽表示,根据统计数字, 2018年1月至6月共有27宗,涉及33名香港居民。今年首6个月则有30宗,比去年同期增加3宗,涉及人数有40人。虽然数字上增加不多,但是有上升趋势,因此,警方正不断推进及增强相关执法工作,并与香港警务处及香港海关加强合作,希望通过双方努力遏止香港居民来澳进行贩毒的情况。

有关非法兑换货币活动(俗称 “换钱党”)及衍生的犯罪问题,黄少泽表示, 去年全年截获涉及换钱党的有3,050人,其中2,269人被遣返内地并禁止入境一年。今年已进一步加大力度,今年首6个月截获及遣返的有4,039人,其中3,109人禁止入境3年,希望通过执法工作进一步净化澳门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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