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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续增电单车泊车区交通辅助标志

12a辅助标志样式

为引导电单车驾驶者应遵守的泊车方式,理顺泊车秩序,并翻新相关路面泊车标线,清晰有关指示,交通事务局正按序在多个地点的电单车泊车区增设式样12a的辅助标志(详见下表)。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电单车驾驶者在停泊车辆时,须以垂直并列的方式停泊电单车,否则可被罚款澳门币300元。

另外,交通事务局自今年2月起陆续在各区安装12a辅助标志,截至8月22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合共检控横泊1,306宗,锁车843宗。两局呼吁电单车驾驶者遵守泊车规则,并会密切留意道路泊车秩序,保障行人、电单车及汽车驾驶者使用道路的权益。

日期

安装12a辅助标志之地点

8月28日(周三)至9月3日(周二)

光复街、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俾利喇街

9月4日(周三)至9月10日(周二)

西坟马路、连胜马路、高地乌街

9月11日(周三)至9月17日(周二)

罗利老马路、镜湖马路、贾伯乐提督街

9月18日(周三)至9月24日(周二)

东望洋新街、惠爱街、马场海边马路

9月25日(周三)至10月1日(周二)

美的路主教街、嘉野度将军街、台山中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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