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65至74岁长者今起可申领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款项


本年度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预算盈余特别分配第二阶段提款申请已展开,合资格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可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同时办理自动提款登记,获批的款项最快于11月27日过户。

社保基金上月起按年龄层分阶段接受合资格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拥有人进行提款申请,至目前共收到35,556份申请表,其中已递交申请并获批的7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社保残疾金超过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别残疾津贴的人士,将于10月23日透过银行转帐收到有关款项。

至于被列入名单的65岁至74岁长者,即日起将会收到由社保基金寄发的提款申请表,上述人士可透过设于全澳各区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申请,或填妥申请表交回以下地点,有关款项最快将于11月27日过户:

  • 社会保障基金塔石临时办事处;
  • 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市政署辖下北区、中区及离岛区共6个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 社工局辖下台山、青洲及沙梨头3个社会工作中心(提供服务至9月30日);
  • 下环浸信会社会服务中心(提供服务至9月30日)。

另外,今年起年满65岁且正收取社保养老金或残疾金的帐户拥有人在提出提款申请时,可同步办理自动提款登记,自登记的翌年起在有款项分配的年度,只要符合自动发放条件,该年度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及收益便会自动存入其收取养老金或残疾金的银行帐户。

帐户拥有人每年只可提取个人帐户款项一次,市民如想查询非强制央积金个人帐户2019年预算盈余特别分配名单或了解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