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管理地下管线,减少新城区日后的道路开挖工程,特区政府将共同管道管理服务批给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刊登于今日出版的政府公报。 根据合同所示,共同管道由特区政府规划及建造,专营公司负责管理,协调使用者使用及安装公共服务管线﹔24小时实时监控﹔定期巡检、保养及维护。能源业发展办公室为监管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