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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与澳大法学院合办澳门回归20周年法制建设专题讲座

法务局与澳大法学院合办澳门回归20周年法制建设专题讲座

为回顾澳门回归前后法制建设的历程,以及展望未来澳门法制的发展前景,法务局与澳门大学法学院于9月3日联合举办了“澳门回归20周年法制建设专题讲座 ─ 澳门法律进化论”,邀请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本澳知名大律师黄显辉介绍澳门回归前后法制建设的变迁和发展,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透过轻松的互动交流,加深与会者对特区法制建设与法律发展状况的了解和认识。

法务局副局长梁葆莹、澳大法学院院长唐晓晴以及法务局法律翻译厅厅长吴志强、法律推广及公共关系厅厅长戴冰、澳大法学院助理院长邱庭彪等参加了本次活动,同场亦有超过80名法律工作者、澳大法学院师生和妇女普法义工参与交流。

在讲座上,黄显辉议员以生动幽默、充满哲理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澳门现行法律体系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尤其是在后过渡期和回归初期法制状况的变迁,特别分享了他在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当日参与 “午夜立法”的过程以及当时的心情,让与会者对澳门法制的演变和发展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体会。

对于澳门法制建设这20年来所走过的历程,已担任五届立法会议员的黄显辉表示,回归至今,立法会已审议通过了289项法律,其中包括新增法律190项和修改法律99项,平均每年通过14项法律,及时回应了澳门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澳门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回归后,特区政府着力推动法律改革,在立法统筹、立法规划、统一立法技术形式的规则和指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值得肯定。随着特区政府普法工作的深化,他感到回归后澳门居民的守法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证明澳门回归以来的法制建设获得长足的发展。

在座谈中,黄显辉议员亦就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的法制问题发表了看法,认为可在三地不同实体法的适用和区域司法合作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建议可考虑就三地不同区域的法律共融探索一套实际可行的路径,针对区际之间的法律冲突,倡议研究制订一套能同时适用于三地的统一区际冲突规范的可行性,为三地民商事的法律冲突提供统一的适用标准,就涉及三地的某个民商事法律关系均适用同一项准据法,从而健全涉及三地民商事法律纠纷的解决机制。

作为澳门大学第一届葡语法学课程的毕业生,同时是澳门本地培养的首两位华人法学士之一,黄显辉议员亦分享了自己当年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利用工余时间学习法律和中葡翻译课程,最后成为律师和议员的心路历程。他勉励法学院的同学要学好中葡英三文,努力充实及装备自己,抓紧“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学以致用,发挥所长。

座谈会上大家踊跃提问,与黄显辉议员互动交流,共同探讨了大湾区的仲裁、调解机制的构建、本地法律人材培养、葡文在澳门未来发展的应用,以及普法教育等问题。

与者会表示参加本次讲座获益良多,通过黄议员的精彩演说,让大家对回归前后的澳门法制建设历程以及未来法律人员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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