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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进行《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落区宣传活动

环境保护局联同民众建澳联盟、消费者委员会在北区进行《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落区宣传活动。

环境保护局持续开展将于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的《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宣传工作,今日(9月21日)联同民众建澳联盟、消费者委员会在北区进行落区宣传活动。

环保局谭伟文局长、民建联、消委会代表等今日上午联同义工,在佑汉街市和附近一带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藉此宣传法律即将生效,期望各界能积极配合。环保局人员向市民介绍法律的重点并非收费或处罚,而是希望大家能减少使用塑胶袋并自备购物袋,营造社会的减塑氛围,以减少塑胶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消费者只要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就无须负担额外的费用。

宣传队伍亦向附近的商户派发有偿提供塑胶袋之宣传品,谭伟文局长等人期间与商户就实际操作等问题作交流,大部分商户均对法律表示支持,并会在店内张贴宣传品,以配合有关宣传工作。

为加强普法,环保局将继续举行面向不同层面的介绍会和社区宣传活动,有关法律详情和相关内容可查阅专题网页(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或附图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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