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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于 10 月 1 日生效 海关已准备就绪

海关进行内部培训 为执行法生效作好准备

第15/2019号法律《关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于本年10月1日实施,以规范监督和管制毛坯钻石的进口、出口及转运贸易。按规定,所有毛坯钻石国际贸易均须附随出口国或地区政府签发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并仅限于金伯利进程成员之间进行贸易。

《关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规定,在澳门从事毛坯钻石进口、出口、转运、买卖或运输业务的经济活动经营人须持有经济局发出的经营准照。经营人在进行毛坯钻石国际贸易时,均须预先透过电子报关(EDI)向经济局申请准照以及具备金伯利进程证书。同时,进出口毛坯钻石相关之清关工作在「澳门 · 中国钻石与宝石交易所」(下称澳钻所,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549-567号澳门置地广场21楼)进行,经营人须提前预约海关申请有偿服务,指明进出口口岸,并须自行携货前往澳钻所,对货物进行拆封查核(进口)或封装(出口)及办理清关手续;拟转口毛坯钻石的经营人只需在转入澳门时向转入口岸海关报备查核,完成转入清关,随后在转出口岸再进行转出清关即可。

为配合《关于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执行法》生效,海关已准备就绪,并已进行内部培训,强化关员对毛坯钻石国际贸易的认识,以及熟习相关清关操作流程。公众如欲查询上述制度资讯,可浏览经济局网页www.economia.gov.mo,而清关方面之资讯,可透过海关查询热线:89894317或电子邮件info@customs.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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