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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为供款月社保提醒居民应准时供款


十月份是社保供款月,雇主须于月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2019年第三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请外地雇员,则须缴交外聘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须于十月份内缴纳供款。为节省排队轮候时间,社会保障基金呼吁居民尽量采用电子化缴款渠道,而企业或离岛区居民亦可到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专区缴款。

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建议尽量使用9间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华侨永亨银行、澳门华人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及汇业银行)的自动转帐服务,或可使用以下渠道缴款:

  1. 印有Jetco标志的银通自动柜员机或网上银行(包括:中银澳门、工银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及华侨永亨银行);
  2. 中银e道自助服务机;
  3. 社保基金服务点(包括:塔石临时办事处、皇朝区中土大厦13楼办事处、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专区);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5. 上述9间指定银行柜台。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过贴有社保供款标签的自助服务机,凭银联闪付卡或澳门通卡缴款。

至于尚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除可于社保基金服务点缴纳供款及外聘费,倘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有关款项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于9间指定银行缴纳款项。

此外,如受益人或雇主选择以自动转帐缴纳款项,相关银行会于供款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缴款项,建议适时备妥足够的金额于帐户内,以确保可按时扣缴。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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