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今日(10月5日)联同消费者委员会和社团在氹仔区进行将于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的《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落区宣传活动,并持续透过不同层面进行普法工作。
环保局谭伟文局长、消委会和相关社团代表今日上午联同义工,在氹仔市区一带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并向市民、商户介绍法律重点和减用塑胶袋的小贴士,呼吁市民减少使用塑胶袋并自备购物袋,而商户在有需要时建议只提供合适数量和尺寸的塑胶袋,共同营造社会的减塑氛围;法律的重点亦并非收费或处罚,只要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就无须负担额外的费用。谭伟文局长等人亦联同宣传队伍向附近的商户派发有偿提供塑胶袋之宣传品,以及与商户交流。大部分商户均对法律表示支持,并在店内张贴宣传品,以配合有关宣传工作。
另外,因应法律与各界相关,环保局已举办多场面向政府部门、社团、业界等介绍会,包括与市政署、消费者委员会合作举办面向摊档、小贩、诚信店和加盟商号的介绍会;其后亦与社团合作举办面向不同业界的管理人员及前线员工,以至社会不同群体的介绍会。与此同时,环保局亦将举行以学校师生为对象的专场介绍会,并透过“绿色学校”平台到多间学校举行以减塑为主题的讲座,期望师生们可推动身边亲友共同实践减塑行为。环保局并透过与旅游局合作,将在出入境口岸和旅游热点加强宣传工作,提醒旅客有关“胶袋收费”措施。
环保局将继续举行面向不同层面的介绍会和宣传活动,有关法律详情、相关内容及宣传品下载等,可查阅专题网页(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或附图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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