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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明公开咨询

《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

由行政法务司司长统筹,法务局、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房屋局组成的联合法规草拟小组已完成《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文件,将由10月11日至12月9日进行为期60日的公开咨询,期间将设三场公众咨询会及三场专场咨询会,收集公众、社团、咨询组织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人士和团体的意见及建议。联合法规草拟小组的代表今天中午12时在政府总部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主持,出席的人员包括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李灿烽、房屋局局长山礼度等。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表示,通过都市更新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体现“以民为本、施政为民”的政府理念、满足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的政策目标及可持续发展,是特区政府在都市更新领域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因此,要做好都市更新主体法律的草拟工作,使法律制度能够符合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能够平衡满足不同的利益诉求,且具有可操作性,需要广泛听取民意,期望公众积极参与讨论,建言献策,提供意见。

《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咨询文件涵盖六个方面的内容:1) 都市更新的概念、目标及原则;2) 都市更新模式;3) 利害关系人的保障;4) 楼宇重建业权百分比;5) 征购制度及6) 多元争议解决机制。

现时《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文件经已备妥,市民可以到法务局、土地工务运输局、房屋局、政府资讯服务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同时,咨询文件电子版亦已上载至法务局、土地工务运输局、房屋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及澳门法律网网页。

意见及建议可以亲临递交或邮寄到法务局(地址: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19楼),亦可透过法务局网站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有关“《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开咨询的专题栏目”、电邮(info@dsaj.gov.mo)或图文传真(28710445)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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