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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高等教育学位及文凭获葡萄牙认可


继内地与澳门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互认备忘录后,葡萄牙日前宣布自动认可澳门特区高等教育学位及文凭,不仅为两地高教领域学历互认带来便利,进一步拓宽两地高教合作的深度,促进学生间的流动,还提高澳门学历的认受性。

今年5月中旬澳门特区政府与葡萄牙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文凭与学位自动认可的谅解备忘录》,以建立互认澳葡两地高等院校的学位和文凭的机制。为了履行有关谅解备忘录,葡萄牙外地学位和文凭认可委员会10月8日于《葡萄牙共和国宪报》刊登一般性决议,自动认可澳门特区副学士文凭,以及学士学位(包括双主修、双学士)、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换言之,持有澳门高教学位及文凭的学生,只需于葡萄牙公立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部门等具权限机关提交学历认可申请后,便可获得与当地学生拥有同等权利。

特区政府成立以来,澳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在拓展规模的同时,办学水平和素质不断提升。特区政府积极鼓励院校配合社会发展培育多元人才,支持院校持续提升素质,近年已有多所院校通过了国际和香港素质保证机构的多项认证,去年高等教育领域系列法律法规的有序实施,在有效促进高教发展的同时,更从制度上确立了澳门高教的素质保障体系。

葡萄牙认可澳门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是澳门与葡萄牙之间多年来在高等教育领域合作的重大成果之一,亦标志着两地在高教领域的合作将迈向新的里程碑。一方面,大大简化了学历互认的程序,为持有澳门高教学位及文凭的学生赴葡升学提供便利性,有助吸引更多学生到葡萄牙修读高等教育课程,从而促进两地学生之间的流动和交流;另一方面,进一步促进与欧洲和葡语国家的关系,并为澳门获得欧盟其他国家的高教学历互认创设更佳的条件。

此外,特区政府正积极跟进关于澳门自动认可葡萄牙高等教育学位及文凭的行政法规草案,预料今年内可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