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一直透过严格的入口检验检疫制度以及市场巡查机制,对入口并在本澳市面上销售之鲜活食品严格把关。早前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派员赴江苏,实地了解当地大闸蟹备案养殖场,并与当地海关举行会议,持续检视供澳大闸蟹预检机制。与此同时,因应近期大闸蟹陆续上市,已加强巡查市面零售、批发及餐饮场所,多重措施保障大闸蟹的食用安全与居民健康。
现时本澳市面出售的大闸蟹主要来自内地江苏、湖南,并且须来自受内地权限部门监管的合资格出口养殖场。为确保供澳大闸蟹的品质及安全,市政署会定期对供澳大闸蟹养殖场进行实地调研,早在大闸蟹养殖阶段市政署食品安全厅已派员赴江苏,实地了解当地大闸蟹备案养殖场的环境、水质及饲养管理等,从源头作品质监控,并与当地海关动植处相关人员,就供澳大闸蟹预检措施及大闸蟹监管流程进行技术交流。
自二○一七年起对直接供澳的大闸蟹采取预检措施,即本澳业界可自行与符合供澳资格的内地大闸蟹养殖场进行配对。在有关养殖场正式供货到澳门前,市政署会到内地采集样本进行检测,作最终品质监控。通过市政署预检的备案养殖场,其大闸蟹才可输入澳门,且在出货前须由来源场监管当局直接封签,避免混入其他货源大闸蟹,以确保符合供澳的安全品质。
另外在本澳市售层面,因应大闸蟹陆续上市,市政署已加强对出售及供应大闸蟹及相关食品之餐饮、零售及批发场所之排查。在巡查期间发现一外卖店,涉嫌透过网购方式直接从外地购入大闸蟹,并在本澳出售及供应。食品安全厅已即时采取行为,扣押约二百只,共重约三十五公斤怀疑未经检疫大闸蟹,并且开立卷宗跟进,倘构成违法会作出检控。
市政署呼吁,不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过网购、代购,或实体店出售或供应之大闸蟹,均须接受强制卫生检验检疫,否则违法者可被检控。本澳食品入口商、批发商、零售商、食肆及街市摊贩等食品业界必须谨慎选择货源,切勿供应及出售来源不明之大闸蟹,并须确保其经检验检疫进口;保留相关来货单据,以便有需要时供权限部门追查来源及流向。市政署将持续加强巡查,倘查获涉嫌生产经营、销售及走私须依法接受检疫而未经检疫之食材,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对有关行为人作出检控。如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五年徒刑或被科处最高六百日罚金;如相关行为属行政违法,将可被科处五万元至六十万澳门元罚款。
消费者在选购大闸蟹时,应到信誉良好及卫生可靠的店铺,切勿单凭网上广告图片便决定选购,购买前须清楚知道货品来源及经正途入口,以保障安全。同时,应选购生猛、外壳完整有光泽、没有异味的大闸蟹。由于大闸蟹营养丰富,一旦蟹只死亡,其体内微生物可大量繁殖分解组织,甚至产生有毒的组织胺,不宜继续烹煮食用。倘消费者对大闸蟹来源存疑或经非正途运入本澳出售,可致电食安热线2833 818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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