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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开咨询 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

政府就《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

特区政府为《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举行的首场公众咨询会,于10月17日晚上8时至9时30分,在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超过150名市民出席,其中23名市民发言。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持,出席人员包括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厅厅长麦达尧、房屋局研究厅厅长任利凌以及法务局法律草拟厅代厅长梁颖妍。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在开场发言表示, 都市更新是城市建设中最复杂、涉及面最广、市民最关注的社会工程,当中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如何在立法政策上平衡兼顾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做好未来都市更新主体法案的草拟工作,使立法能够符合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工作,并广泛听取民意。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提供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的草拟工作提供更好的民意基础。

在公众咨询会上,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咨询文件的内容,并听取了市民对咨询文件的意见。发言的市民大多认同通过都市更新能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希望政府广泛吸纳民意,凝聚社会共识,加快都市更新工作。

会上,有发言者关注降低楼宇重建业权百分比的问题,认为可更好地推动都更工作,尤其对于楼龄较大的楼宇,但希望政府在考虑整体利益的同时,亦要保障各业权人的利益,保护市民的私人财产。有市民关注原区安置的问题,以及旧区重建会否为居民尤其是长者带来难以承担的财政问题,希望政府为长者提供支援措施。此外,亦有市民建议政府将佑汉作为都更试点,推出“都市更新先导计划”,为日后推动更大范围的重建积累经验,同时建议提供多元诱因,鼓励更多业权人积极参与和支持都市更新。其他发言者亦分别就都市更新启动条件、纳入都市更新的标准、补偿方式、征购制度、争议解决机制、保育活化、重建时间和费用承担、都更公司的角色和权责、整体城市规划和重建配套公共设施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的政府代表亦就市民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政府代表强调都市更新核心目标是优化居民生活质素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咨询文本就几个大议题提出构思,当中如何执行、如何寻找最适合澳门实际情况的都更方案,尤其关于楼换楼如何换、赔偿比率、计价方式等问题,都希望听取社会意见,并重申补偿和重建方式可以是多式多样的,希望因应不同具体个案和需要,为业权人提供更多选择空间。

《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期由10月11日起至12月9日,另外两场公众咨询会将于10月28日及11月11日晚上8时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有兴趣的市民可透过网页(www.dsaj.gov.mo/cc.html)或电话(8795 7185)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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