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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雇主未缴供款 社保提醒逾期者可被罚款


10月份为社会保障制度今年第三季度供款月,截至10月18日,仍约有7,700名雇主尚未为雇员缴纳强制性制度供款,约占整体需缴供款雇主36%。社会保障基金提醒,雇主倘逾期缴款须支付迟延利息及罚款,而临近月底预料服务点的人流将会增加,呼吁雇主尽早缴款,已申请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应尽量采用电子化渠道缴款。

所有雇主须于10月31日(周四)或之前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供款,如有聘用外地雇员,则须同时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如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相关供款及外聘费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9间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华侨永亨银行、澳门华人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及汇业银行)缴纳。此外,社保基金已增设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专区(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企业或离岛区居民亦可亲临该服务点缴款。

按法律规定,雇主倘逾期缴款,须支付迟延利息及罚款。至于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缴纳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否则欠交的供款不得补交。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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