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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持续落区宣传《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

环保局人员到不同区份向市民、商户宣传法律

环境保护局持续进行《限制提供塑胶袋》法律的普法工作,包括到澳门各区向市民和商户宣传法律,并继续举办面向摊档、小贩等不同界别的介绍会,务求加深各界对法律的认识。

有关法律将于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为加强普法工作,环保局人员继早前到北区、新桥区和氹仔区等进行宣传,10月下旬起更继续到不同区份向市民、商户宣传法律,特别是介绍法律的重点并非收费或处罚,而是希望营造社会的减塑氛围。环保局人员并推广减用塑胶袋的小贴士,呼吁市民减少使用塑胶袋并自备购物袋,而商户在有需要时建议只提供合适数量和尺寸的塑胶袋,共同加入减塑行列。

此外,环保局早前亦再与市政署合作举办面向摊档、小贩的介绍会,与业界就实际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交流,并联同市政署到多区的街市、小贩区等直接向摊档、小贩进行普法宣传。而为加强旅客方面的宣传,环保局亦与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在各出入境口岸和旅游热点进行普法宣传。

环保局将继续举行面向不同层面的介绍会和宣传活动,有关法律详情、相关内容及宣传品下载等,可查阅专题网页(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或附图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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