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于2019年10 月28日就《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分别进行了立法会议员咨询专场及第二场公众咨询场,听取立法会议员和社会各界对咨询文本的意见和建议。
两场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持,立法会专场共有19名议员出席,其中12名议员发言;公众咨询场则有超过160名市民出席,其中共有20名市民发言。出席咨询会的政府人员还包括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厅厅长麦达尧、房屋局研究厅厅长任利凌及法务局法规草拟二处处长梁颖妍。
在立法会议员专场中,议员大多就楼宇重建业权百分比、如何有效保障业权人的利益和都市更新的开展之间取得平衡等问题发表意见。此外,亦有议员就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与现行法律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必要仲裁与诉讼如何配合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回应时表示,都市更新涉及市民居住环境、土地空间利用、城市功能布局等问题属特区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并强调都更法律制度必须在充分保障业权人的权益的基础上,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和特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构建。另外,咨询文本建议综合运用调解、必要仲裁以及司法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好必要仲裁与保障利害关系人诉诸法律的基本权利,以保障和加快都市更新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公众咨询场中,发言的市民普遍关注片区重整、楼宇估值、楼换楼的条件,以及落实都更法律制度立法时间表等议题,并提出多项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回应时指出,咨询文件提出都市更新的六项重要议题,对日后制定都市更新主体法律制度非常重要。而政府代表就市民对咨询文件的疑问作详细说明,并冀望市民能提出更多意见让社会各界讨论,集思广益,为下一步《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的草拟工作提供更广泛和有代表性的民意基础,使立法既符合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又具可操作性。
《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开咨询期由10月11日至12月9日,最后一场公众咨询会将于11月11日晚上8时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有兴趣的市民可透过网页(www.dsaj.gov.mo/cc.html)或电话(8795 7185)报名。欢迎市民在咨询期内透过网站,又或以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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