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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8年度职业税税款


财政局特讯:由于本年部份职业税收益评定通知书M/16与征税凭单M/12之通知期出现重迭,或会出现先收到征税凭单,才收到评定通知书情况,为此,财政局重申,对于2018年度职业税评定可课税收益没有异议之纳税人,相关征税凭单才产生效力,税款须于10月31日前缴纳;至于凡在法定期内已提出申驳之个案,有关税款可暂缓缴纳,直至复评委员会对申驳议决后才另行通知。

纳税人可透过自助服务机、财政局电子服务查阅个人收益,或于财政局网页(网址http://www.dsf.gov.mo/)查询有否收益评定通知书M/16发出。

倘有疑问,可致电税务咨询中心查询,电话: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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