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修改《打击电脑犯罪法》法案内容符合国际公约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今(1)日表示,修改《打击电脑犯罪法》法案中四方面的内容,是按照执法的需要及全世界相关法例的标准、惯例作出的调整,是完全符合国际公约。
黄少泽出席第二十七届保安学员普通培训课程结业礼后接受传媒访问。他表示,修改《打击电脑犯罪法》法案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包括设置伪基站独立成罪;将违反职业保密、不正当揭露安全关键漏洞的行为独立成罪;加强对重要设施电脑系统的刑法保障,将入侵关键基础设施转为公罪;线上取证范围延伸至特区以外的地方,依法取得澳门以外的电脑数据资料副本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
他强调,此等内容均按照执法的需要,以及全世界包括美、英、比利时、新加坡和内地等相关法例标准、惯例作出的调整,是完全符合国际公约。而有关取证的行为是有前提条件限制,包括司法官的批准,以及针对已扣押的电脑系统设备。
他表示,最近有人提出在未经司法官批准下警方可以进行一些行动,这应该是指2009年《打击电脑犯罪法》通过时的第十六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的内容,该条规定,如果发现有电脑内的数据与犯罪有关,而且延迟搜索会对重大价值的法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警方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搜索检验,但规定要第一时间向法官报告且在72小时内要经法官确认有效,今次修改的内容不包括该条文。黄少泽强调,这条文内容是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及一般原则。
就有报章关于保安范畴人员编制与市民人口比例的报导,黄少泽回应指,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防灾减灾十年规划(2019-2028年)》中“应急队伍救援和装备能力”项目,未来十年本澳消防人员和治安警察人员拟占常住人口比例,分别为千分之二点五(2.5‰)和千分之十(10‰),并非报道所指的百分之二点五(2.5%)和百分之十(10%),数字相差十倍,所以需要作出澄清。
他表示, 2015年初保安范畴全体人员总数为10,407人,至2019年9月为11,277人,实际增加870人,当中还包括了并入保安范畴的燃料安全委员会、青少年感化院及金融情报办公室的113人,所以实际增幅低于百分之八(8%)。
黄少泽续指,这几年增加的人数是根据2014年第三届政府已落实的计划开展。在这5年间,澳门的口岸及游客皆有增加,未来还会增设口岸。此外,保安范畴在职责上也有所增加,如自2017年“天鸽”风灾后的民防工作、善后及救灾处理,都交由保安范畴负责,而其中治安警在这5年只增加了361人。他表示,保安当局一直强调谨慎的人力资源管理,并以“无增长改善论”作为人员编制管理的目标。保安当局持续透过科技强警、社区警务和专业培训策略和工作措施,不断强化人员的能力,提升工作效率,以达致对人力资源更有效的运用,促进更具成效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