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澳门海关透过风险管理系统预警,在关闸口岸截查一辆粤澳两地牌车辆,并搜出24支烈酒,合共12公升。涉事司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申报文件,海关已依法作出起诉。
海关检获的烈酒属同一知名品牌,涉事司机为本澳居民,女性,40岁,供称有关烈酒购自内地,供个人自用。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作出起诉,一经判罚,可科处澳门币5千元至10万元罚款,而查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海关提醒,浓度超过30%的酒精饮料,每人每日可携带入境澳门供个人自用的容量为1公升,市民和旅客应了解物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以免触犯法律。市民若发现任何违法进出口活动,可透过海关热线28965001或电邮info@customs.gov.mo 向海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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