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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

鉴于国际环境不断变化,国家安全、反恐、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以及包括电脑犯罪在内的高科技犯罪形势等越趋复杂,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了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第11/2009号法律《打击电脑犯罪法》及第13/2019号法律《网络安全法》。

为健全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在面对社会上新的犯罪形势时能作出更迅速的反应,更好地回应社会及市民大众的诉求以及加强打击犯罪的能力,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现时司法警察局的职权。为此,制订了《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调整司法警察局的职权,明确将与资讯及网络安全有关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专属职权。

二、为提升执法效率,建议司法警察局为履行职责,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用包括资料互联在内的任何合法方式,而不仅限于现时的书面方式,查阅民事及刑事身份资料,以及在行政当局、公共自治实体及被特许人的资料库内与犯罪有关的资料。

三、建议赋予司法警察局新设的特定附属单位的主管人员及督察长刑事警察当局的身份。

四、法案建议在经适当说明理由的例外情况下,行政长官可豁免公布与特定的司法警察局工作人员的晋升开考的名单、任用等有关的行为。

五、修改现时因有杰出表现、参与危险性行动或有英勇表现及行为的刑事侦查人员可获颁卓越功绩奖的效力,新增亦可例外地豁免晋级至副督察或以上职级的学历要求。

六、因应《公务人员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明确在该制度下终止职务者,如符合法定条件,亦可申请使用及携带自卫枪械的许可。

法案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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