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公务人员统一招聘行政法规于2017年8月生效后,运作至今已逾两年。行政公职局总结了2016至2017年间开展过渡期统一招聘的经验,以及新法生效后至今两年来所遇的问题,对提升开考效率,加快招聘工作及降低成本等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方案。
行政公职局早前应公共行政改革咨询委员会的邀请,介绍了政府统招制度的最新情况以及改善方案,会上并与各委员进行交流。另外,行政公职局亦于11月14及15日举行了 “专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考务工作分享会”,邀请了已完成专业或职务能力开考,且具多次开考经验的公共部门典试委员会成员及辅助人员出席,向他们介绍现时统一招聘制度的最新情况及未来改善方案,并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分享会共有26个部门83人出席。
行政公职局副局长冯若仪、公务人员规划及招聘厅厅长陈玉玲、人员招聘及甄选处处长曾莉莉主持分享会。冯若仪介绍了统一招聘的最新情况,按计划,行政公职局已于新法生效后,先后开展了四个综合能力评估开考,分别为小学毕业程度、学士学位程度、高等专科学位程度及高中毕业学历程度开考,日后亦将定期举行各学历程度的综合能力开考,并且形成恒常机制。综合能力开考合格投考人,可于三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用人部门的専业或职务能力评估开考。现时用人部门可按需要,随时开展专业或职务能力开考。截至本年10月底,各部门已开展了216个开考,共填补808个职缺。根据统计,由刊登开考通告至公布最后成绩名单,最快完成专业或职务能力开考所需时间为四个月二十日,现时的开考较以往的 “中央招聘”及 “过渡期统一招聘” 的效率均有所提高。
提出缩短报考期及面试设额制等建议,提升招聘效率
虽然招聘效率较以往已有改善,但公职招聘仍存在行政程序繁复、个别环节的法定时间长、开考成本高,以及考试出席率低的问题。为此,冯若仪介绍了改善方案,包括:(1)缩短报考期、补充文件期及上诉期的时间;(2)明确投考人于报考期内,必须履行提交应缴文件的责任,减低因报考的任意性而影响了典试委员会审查投考人的资格及公布准考人名单的进度;(3)各阶段的名单统一在招聘专题网页以及用人部门的网页内公布,免却因需在《特区公报》刊登公告而减低了公布时间的弹性;(4)采用面试设额制,合理限制面试人数,加快招聘进度;(5)授权具适当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提升面试效率。另外,对于如何降低考试缺席率方面,冯若仪介绍了中国内地及台湾地区收取报名费的情况,以便各与会者讨论本澳是否值得参考,以降低考试缺席率。
举行职务共通性职程合作试,节省招聘成本
为了节省招聘成本,行政公职局将举行合作试。曾莉莉介绍了具体开考流程,行政公职局会就具职务共通性的职程,如技术辅导员职程及翻译员职程(中葡文翻译)与用人部门进行合作试。行政公职局将负责刊登开考通告、接收报考表、审核报考文件,以及进行知识考试,而用人部门则须参与面试的部份。
完成最后成绩名单后,将由行政公职局按投考人的成绩排名及投考志愿,向部门分派人员。为了进一步节省成本,行政公职局建议扩阔合作试的成绩名单使用范围,以便符合条件的部门可于成绩名单两年有效期内要求行政公职局分派人员。
由于专业或职务能力合作试的参与非属强制性,如部门有特别要求而欲自行开考的话,可独立开展考试。另外,曾莉莉亦介绍了优化典试委员会资讯系统的方案,相信该系统可有助减轻典试委员会的工作。
会上多个部门的开考人员均踊跃发言,各人员对缩减报考期、补充文件期及上诉期的时间、缩窄可补充文件的范围、统一在招聘网页公布名单及开考讯息、面试设限额均表赞成。另外,与会者亦对合作试的操作提出不少具体意见,对于最后成绩名单可开放予其他部门使用,普遍表示赞同。
至于是否收取报考费,各部门未有表示反对。最后,有开考人员建议投考人在报考期内不用提交各类培训证书,以及公务人员的个人资料纪录。相关文件待知识考试合格人准予进入面试阶段才作出提交,将有利减轻典试委员会前期接收大量报考文件及审查资格的工作。
由于与会者提出了很多具参考价值及操作性的建议,行政公职局下一步将邀请分享会上积极进言的开考人员,共同参与招聘改善方案的细化工作,期望能把政府的招聘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