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近日分别于氹仔客运码头及外港码头查获四宗旅客违规带入电子产品个案,检获智能电话、平板电脑及手提电脑共323部,海关依法作出起诉。
在本月19日及21日,海关人员于上述两码头分别截查了四名形迹可疑的入境旅客,他们均被发现携有旧的电子产品入境且未能出示有效的入口申报文件。当中在氹仔客运码查获25部智能电话、6台平板电脑及3台手提电脑,而外港码头则查获289部智能电话,其中104部及133部分别绑缠在两名入境旅客的身上。
上述四宗违规个案共有二男二女涉案,分别为一名内地女子、一名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男子,其余二人则持香港签证身份书。经调查后,有人分别报称受公司委托带货、个人自用及作贩卖用途。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对涉案人作出起诉,一经判罚,可科处澳门币1,000元至50,000元罚款,而查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海关提醒,物品进出本澳受《对外贸易法》规管,市民及旅客应预先了解相关的进出口规定,以免触犯法律。相关资讯可浏览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mo,或致电海关热线89894317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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