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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多项措施支持澳门人民币业务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便利澳门居民个人人民币跨境汇款业务、批准澳门移动支付工具于内地受理使用,并容许以试点银行方式为澳门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澳门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欢迎上述措施的公布与实施,认为有关安排将有助澳门的人民币业务发展,并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巿场互联互通、民生金融服务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人民银行宣布的具体措施,包括将澳门居民个人每人每天向内地人民币同名帐户汇款限额,由现时的5万元提升至8万元;正式批准澳门移动支付工具在珠海受理使用,目前适用于一般零售及餐饮消费;此外,个别银行获批准作为试点银行,为澳门居民以代理见证开户方式开立内地银行账户。

另一方面,为配合人民银行的措施,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兑换业务将不再设置限额,而兑换业务所产生的头寸,将改为透过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平盘,因此有关2万元人民币的兑换限额亦告撤销。

金管局相信,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融合发展,区内经贸与人员往来愈加频繁,此次推出的多项措施,将可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同时,金管局将持续与内地有关部委磋商合作,积极研究和落实其他支持大湾区发展的金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