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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投入运作

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启用仪式

第13/2019号法律《网络安全法》今(22)日正式生效。由司法警察局统筹,并与行政公职局及邮电局联合组成的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也在今日开始投入运作。

今日早上,在司法警察局举行预警及应急中心启用仪式,由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及司警局局长薛仲明主礼,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邮电局局长刘惠明、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杨崇蔚等官员亦出席启用仪式。随后,嘉宾一行在司警局代表陪同下,参观了预警及应急中心的各项设施,瞭解运作情况。

进入维护网安新时代

随着资讯科技急速发展,社会正常运作及居民日常生活所依赖的关键基础设施服务日益趋向电子化、自动化及智能化,一旦遭受网络攻击或发生资料外泄,将无可避免对社会带来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特区政府以至国家安全。

正式生效的《网络安全法》成为构建本澳网络安全防范性管理体系的法律基础,并且与《打击电脑犯罪法》相辅相成,让本澳进入事前预防和事后打击相结合的维护网安新时代。《网络安全法》的生效与预警及应急中心的启用,不单回应了社会各界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急切需求,更对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持续发展有着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无间断维护网络安全

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预警及应急中心是一个专门技术性机构;办公地点设于澳门友谊大马路823号司法警察局大楼,总面积约300平方米,并且配备了各类先进的网络安全软硬件设备。

预警及应急中心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运作模式,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轮值无间断守护各个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其职责主要涉及三大核心业务,包括:

一、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实时检视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的网络安全状况(不包括资讯内容),并于发现攻击苗头时发出预警讯息,协助营运者及早防范,避免事故发生。

二、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协调──集中接收营运者的网络安全事故通报,与监管实体共同跟进事态发展,促进事故处理的效率和成效,致力减低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三、行政及技术支援──预警及应急中心作为整个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的沟通枢纽,一方面向网络安全委员会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援,协助推行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方针;另一方面为监管实体和营运者提供技术支援,例如协助分析网安事故的成因并建议改善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网安工作可持续发展

预警及应急中心围绕上述三大核心业务,建立一个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改善的全方位网络安全管理闭环,环环相扣、不断完善,时刻守护澳门的网络安全环境,推动澳门网络安全工作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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