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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驾驶员证周四起可办缴年费手续


的士驾驶员证持有人可于2020年1月2日(周四)至3月2日(周一)期间,办理缴付2020年度费用手续。持有《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俗称“新的士法”)生效前后所发出之新、旧证人士,倘于2020年需从事的士客运业务,可于办公时间内携同的士驾驶员证及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亲临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或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办理,费用为澳门币100元。

倘由他人代缴年度费用,代办人需携带持证者之的士驾驶员证正本、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澳门驾驶执照副本及已填妥的委托办理声明书,有关声明书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免费索取,或登入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下载。此外,按照“新的士法”规定,旧证持有人须更换新证后方可缴付年度费用,若旧证持有人拟缴付年费,交通事务局会同步为持证者免费更换新证,届时,持证者需提交相关办证资料,而获发之新的士驾驶员证有效期为五年。

未缴年费营运的士证可被注销

交通事务局提醒,根据“新的士法”之规定,未缴付年度费用之的士驾驶员证持有人,期间一旦被发现从事的士客运业务,除可被罚款外,更可被注销的士驾驶员证(亦即取消驾驶的士资格),呼吁拟从事业务之有关人士紧记须先依法缴付年费。至于未拟从业的旧证持有人,可待日后打算从业前再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