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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巷电单车泊车区增交通辅助标志

渡船巷电单车泊车区设辅助标志冀理顺泊车秩序

1月21日(周二)至23日(周四),交通事务局于渡船巷的电单车泊车区增设式样12a的辅助标志,并翻新相关路面泊车标线,以引导电单车驾驶者遵守法定的泊车方式,理顺泊车秩序。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电单车驾驶者在停泊车辆时,须以垂直并列的方式停泊电单车,否则可被罚款澳门币300元。交通事务局呼吁电单车驾驶者遵守泊车规则,切勿胡乱停泊,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通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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