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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

网络安全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

网络安全委员会(下称委员会)20日上午召开成立后首次全体会议,就《网络安全法》的最新实施情况和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上,委员会主席、行政长官贺一诚指出,网络安全与社会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关系密切。而《网络安全法》的生效,首先意味着政府对网络安全责任的开始,因此委员会的决策监督能力和统筹协调水平,既决定了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下称中心)、网络安全监管实体(下称监管实体)和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所开展的相关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效,也决定了本澳网络安全治理以至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工作的整体成效,要求委员们认真履职,协助特区政府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政策方针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以利中心和监管实体将政策方针具体落实,促使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严格遵守法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最大程度保障关乎本澳民生福祉的关键基础设施的资讯网络安全,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运作。

随后,委员会副主席、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汇报了《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来的落实推进情况。而中心运作统筹方的执行代表、司法警察局电讯及资讯协调厅厅长陈思晶亦就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名单的制定、网络安全管理通用技术规范和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应急通报机制等进行了介绍。

行政长官在总结会议时强调,执行《网络安全法》绝非表面公关,也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让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予以重视并积极确保网络安全,同时指示各监管实体在两个月内拟定好今年的网络安全管理活动计划、理清自身权责,以便尽快开展管理工作。而中心须做好态势感知、讯息发布以及与委员会和监管实体的沟通工作。另外,中心与各监管实体须于半年后委员会平常会议上提交相关工作进度报告。

会后,委员会主席、行政长官贺一诚率领委员会全体成员视察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瞭解中心的设施和最新运作情况。

出席会议和视察活动的委员尚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许丽芳、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杨崇蔚、司法警察局局长薛仲明、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邮电局局长刘惠明,以及其他监管实体的最高负责人。保安范畴“智慧警务”项目跨部门工作小组副组长、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以及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等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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