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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执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措施


因应本澳已确诊首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行政公职局今(22)日向所有公共部门发函,要求执行相关的应对措施,并建立24小时沟通机制。

继日前向公共部门发出了卫生局制作的《预防武汉不明原因肺炎──给公共机构的建议》后,行政公职局今再向各公共部门发函,要求指派主管职级或以上的人员担任联络员,以建立24小时沟通机制,及时接收有关防控措施的最新信息和指示,并配合各项应对措施。

此外,倘公共部门有面向市民的服务,必须加强各项卫生措施,特别是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提供抹手液予以使用,以及为咳嗽人士提供口罩等,并特别留意市民的身体状况,若发现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人士,应劝吁其戴上口罩及早就医,并避免与场所内的其他人士密切接触。

同时,所有前线接待人员必须戴上口罩。为此,市政署会向各公共部门及实体提供口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