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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因应防疫工作的特别安排


为配合澳门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并依法维持司法机关的适度运作,检察院位于新口岸皇朝广场二楼的刑事诉讼办事处将于2020年1月30日及2月1日上午九时至中午一时对外办公,1月31日全日暂停办公。

为此,原预定于1月31日进行的诉讼措施(包括录取口供声明)将予以取消,本院司法文员将与相关人士另行约定有关措施的进行时间。

检察院其他办事处于本年1月30日和31日的两天办公日暂停办公,敬请市民知悉。

此外,检察院将与法院及警方保持紧密联络,维持处理各类紧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