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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门金融体系在防疫期间的营运安排


在防疫期间为减低对巿民生活的影响,澳门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澳门银行公会及保险公会沟通后,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并采取临时性营运安排,以确保澳门金融体系有效运作,包括:

  1. 各银行将于23起开业营运,并需采取一系列防疫措施及营业网点的卫生管理,以加强对员工和客户的保障;
  2. 部份银行的分支网点或将暂时关闭,各银行将透过有效渠道(如银行网站、张贴告示或流动应用程式等)尽快公布其具体的营业安排(营业网点、营业时间),以供其客户清晰掌握;
  3. 各保险公司将于23起恢复提供正常保险服务,而部份公司或采取轮班或远程办公方式。如有疑问,可联系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查询;
  4. 金管局将维持基本的对外服务,包括保险中介人牌照续期。一月份到期的保险中介人牌照续期期限将延至2月14日,而有关持续专业培训申报的详细安排,可致电服务热线查询(电话:2822 1180);自2月份起申请个人保险中介牌照须由经由所属保险公司(或银行)向金管局以加密形式递交申请,而其他个人申请需预先办理预约安排(电话:2822 1180 / 电邮:ams.dsg@amcm.gov.mo)。

金管局将持续因应疫情的发展与金融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并向公众适时公布最新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