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一步发展,为避免病毒传播和人群聚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今天(4日)下午起对外服务暂停,直至另行通知。呼吁市民留意。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或查询,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62743187或浏览委员会网页www.cp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