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表示,早前再有市民怀疑证件资料被盗用购买口罩而报案,经调查,一名男子承认早前拾获该市民的身份证并用于登记购买口罩,他涉嫌触犯“对拾得物不正当据为己有”及“使用他人之身份证明文件”罪,治安警将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 警方提醒,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身份证明文件属犯罪行为,最高可被科处三年徒刑,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