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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委员会决议各级法院于2020年2月8日至16日期间维持有限度运作,只审批紧急案件


根据法官委员会的决议,各级法院于2020年2月8日至16日期间维持有限度运作,只审批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紧急性质的案件,同时,取消所有原订于2020年2月10日至14日进行的庭审,新的庭审日期将另行通知。

终审法院在上述期间暂停接收财产申报。

诉讼当事人可在办公时间向各级法院办事处呈交各类诉讼文书或进行查询:

单位

办公时间

查询电话

终审法院办事处

2月10日至1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45

2月14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30

8398 4117

中级法院办事处

8398 4100

初级法院民事法庭、劳动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办事处

8597 0286

初级法院轻微民事案件法庭办事处

8398 8444

初级法院刑事法庭办事处

8493 8304

刑事起诉法庭办事处

8796 6527

行政法院办事处

2835 6060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8398 4136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