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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提醒市民正确存取食材 保障食用安全

正确使用雪柜的方法

为合力抗疫,市民避免外出用餐,较常在家中煮食,故往往会一次性购买较多的食材。市政署提醒市民,食材若贮存不当,容易变坏或过期,存在食安风险,必须合理采购,同时遵守生熟分开及优先使用食用期限较近的食品等食安原则,避免交叉污染或变坏,保障食用安全。

为积极配合特区政府防疫工作,不少食肆餐厅休业或加强了外送服务;消费者外出用餐机会减少,可能较常在家煮食;市政署提醒市民,采购食材时须留意食品的食用期限或保质期,并按实际需求及家中雪柜容量,合理采购,避免囤过多食品,吃不完除造成浪费,亦容易变坏或过期。

食品买回家后,须按食材的性质分类贮存,新鲜易腐的食品应存放在雪柜,常温贮存食品如罐头、米、油等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使用雪柜时,按食材种类妥善包好,并遵从「上熟下生」原则分开存放;雪柜冷藏格温度应保持在5℃以下,冷冻格保持在-18℃以下,确保冷空气循环;并定期溶雪及清洗雪柜。

煮食时,应按照「先入先出」的食安原则,优先使用食用期限较近的食品;并以正确的方法解冻肉类等食材,避免长时间置于室温〈5℃至60℃属危险温度带〉而孳生细菌;同时确保食品彻底煮熟方可进食。

市政署已编制了有关「温度与时间控制的卫生指引」及「解冻食品指引」,以及相关「如何正确使用雪柜」食安科普知识,业界或市民可透过登入食安资讯网www.foodsafety.gov.mo或透过下载食安资讯手机应用程式浏览,以瞭解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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