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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外雇周四起须递交医生证明方可入境澳门)-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在记者会上表示,有效防疫要做好出入境管理和控制,其中外地雇员经常在珠澳两地往来,是本澳出入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应政府早前的系列措施和呼吁,虽然出入境人数已较之前大幅下降,但为防疫需要,进一步减低风险,亦考虑到春节假期结束及企业开始复工,从外地返澳的外地雇员数量将会增加,为强化澳门的防疫措施,行政长官今日颁布批示,自2月20日零时零分起,在入境前14天曾经到过内地的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需在澳门卫生当局指定的,位于珠海市的指定地点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取得珠海市卫生部门发出的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生证明书后方可入境。无法取得医生证明书且无法返回始发地的外地雇员,需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澳门指定的地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并负担相关的费用。

相关批示亦规定,基于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紧急救援,以及维持澳门正常运作及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况,卫生当局可批准外地雇员豁免遵守有关的措施。

特区政府呼吁聘请外地雇员的雇主尽早做好安排,将执行措施所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共同做好澳门的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