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20年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3.52,按年上升2.98%,较2019年12月份(+2.56%)增加0.42个百分点。1月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收费、住屋租金和旅行团费用上调,以及新鲜猪肉和汽油售价上升所带动。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按年升幅较显着的有交通和康乐及文化,分别上升6.53%及6.49%,通讯和衣履类则下跌8.64%及6.51%。甲类(103.54)及乙类(103.50)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2.99%及2.95%。
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57%。新春期间旅行团收费和机票价格上扬,以及汽油售价调升,带动康乐及文化和交通两个大类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6.64%及2.47%。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0.73%,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新鲜猪肉及蔬果售价上升所致。另一方面,通讯服务收费下调和冬季衣履促销,令通讯及衣履的价格指数分别录得6.08%及2.95%的跌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0.53%及0.62%。
至今年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2.75%,教育(+5.59%)、交通(+4.99%)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4.00%)大类的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上升2.69%及3.31%。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澳门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对应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2,000至35,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对应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6,000至62,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