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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电子消费卡”于3月中旬至3月底登记)-


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表示,特区政府将向澳门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每人发放面值为3000元的电子消费卡。3月中旬至3月底,全澳居民可使用金融管理局的网上系统进行登记,并选取指定时间及地点(32政府机构或130间银行分行)领卡,资料只会存在金管局网站内,以保障居民的个人资料。4月中旬,居民可按已选取的指定时间及地点,出示身份证领卡。5月份至7月份,居民可正式持卡消费。

他指,消费卡必须在本澳的餐饮、零售、生活百货等场所消费扣帐,并以3个月为期限。电子消费卡的对象为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及澳门特区非永久性居民,预计开支为22亿元。期望电子消费卡及现金分享等措施推动本地消费,提振内需,当疫情受控则推出措施扩大外需。

未来,政府将于会公布整项安排的细节,从不同途径及方式,让全澳居民获取充足和及时的资讯。同时,将会开设专题网页及热线电话供市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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