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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增9个泊车区装电单车交通辅助标志

12a辅助标志样式

随着社会逐步恢复运作,交通事务局在原来3月份的电单车泊车区增设式样12a辅助标志的工作上,再增加9个安装地点,以引导电单车驾驶者遵守泊车方式,理顺泊车秩序,并翻新相关路面泊车标线,清晰有关指示,详情请参阅附表。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电单车驾驶者在停泊车辆时,须以垂直并列的方式停泊车辆,否则可被罚款300元。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驾驶者,为己为人,停泊车辆时应遵守泊车规则;两局会继续密切留意道路的泊车秩序,以便有需要因应实况采取措施,保障行人、电单车及汽车驾驶者使用道路的权益。

日期

安装12a辅助标志之地点

3月9日至16日

菜园涌边街、李宝椿街、青洲大马路

3月16日至23日

东方明珠街、东北巷、美珊枝街

3月23日至30日

沙梨头北街、水仙巷、鸭涌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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