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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须如实申报入境前14天曾否到过高发地区)-


当局早前收到珠海疾控中心通知,1名曾到韩国的内地旅客于3月3日由韩国仁川机场飞返渖阳,于3月5日飞往珠海,并于当日晚上经横琴口岸入境本澳,但该名人士入境时未有在健康申表上表明14内曾到韩国,作出虚假不实声明,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处6个月徒刑或60日罚金。

当局已向治安警察局检举该个案,现时该名内地旅客已被安排入住指定酒店作隔离医学观察。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和旅客入境时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会负上刑责,当局与内地和外地的卫生部门有密切联系,绝对有方法得知入境时作不实申报的情况。

治安警收到卫生局有关检举后,已依法进行调查及移送检察院跟进,有关人士入境澳门前14日内曾到过韩国,昨日已将其送到指定酒店进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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