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表示,本年度须办理在生证明的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中约120,000人已办理,占95%,其余尚未办理的受益人须于三月底前完成办理,否则有关给付将由四月份起暂停发放。
按照法律规定,养老金及残疾金受益人每年均须办理在生证明,否则可导致给付发放的暂停。因此,今年尚未办理在生证明的有关受益人应携同其个人澳门居民身份证,利用设于全澳50多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倘受益人欲亲临社保塔石临时办事处、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专区)或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专区)办理,则宜事先透过“一户通”预约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另外,居于本澳但因患病或行动不便,未能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的受益人,可邮寄或委托他人代交其于2020年由医院或本地安老院舍发出的证明,或是由澳门注册医生发出的医生证明书以证明于2020年内曾为受益人诊症。
居住于澳门以外的受益人,可以邮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向澳门社保基金递交所需证明文件。居于广东省的受益人,可亲临省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出示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办理在生证明,有关资料将由当地经办机构直接送回社保基金,受益人无须再自行递交证明文件。
如欲查询有关办理2020年度在生证明的资讯,可在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内的在生证明专题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