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公报今(17)日刊登第72/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将禁止除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以外的所有非本地居民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特区政府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世界各地不断扩散,为防范外来感染个案的输入,保障澳门居民的健康,行政长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5条规定作出上述批示。
批示还规定,基于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紧急救援,以及维持澳门正常运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况,卫生当局可豁免中国以外的非本地居民遵守禁止入境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