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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卡” 首三天已逾53万居民完成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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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卡”于3月18日至4月8日接受网上登记,截至今(20)日下午6时,已完成登记人数为530,925人。

为方便市民登记和领取电子消费卡,目前已安排多个政府部门及银行服务点协助市民登记,提供授权书及声明书供市民索取,并透过社会工作局协助有需要人士办理登记手续。在4月14日至30日的领取期,亦于办公日及节假日,合共安排150个领卡服务点,务求让市民能顺利领取消费卡。

领消费卡须身份证正本,保障登记人利益

对于近日有市民关注领卡时所需的文件安排,考虑到电子消费卡可直接用作消费,使用时无须核实使用者的身份,而且登记人可按需要无偿交予他人使用。为更好地保障登记人的利益,减少领取和使用消费卡过程可能出现的不规则情况和法律责任上的争议,特区政府在《消费补贴计划》行政法规中,就领卡时的身份确认作出了明确及严谨的规定。

在领取消费卡时,必须出示登记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如由他人代领,则尚须出示代领人及登记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正本,以及相应的授权书或声明书正本。为确保领卡程序上的严谨性及安全性,上述文件不能以副本代替。

消费卡详情可浏览消费补贴计划专属网页

市民可透过浏览经济局的消费补贴计划专属网页(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瞭解“登记及领卡须知”、“使用须知”以及常见问题的“问题集FAQ”。居民如有疑问,亦可透过下列途径查询:

1. 登记事宜 (澳门金融管理局)

  1. 电话 (2856 5071 / 2856 5072)
  2. 电邮general@amcm.gov.mo

2.“消费补贴计划”一般事项 (经济局)

  1. 电话 (6326 1676)
  2. 电邮consumo@economia.gov.mo

3. 商户事宜

  1. 澳门通热线(6555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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