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于2010年11月公布的《民政总署的绿化工作》审计报告,对市政署(前“民政总署”)绿化工作不同方面的审计发现提出意见及建议,为探讨相关工作在审计后的改善情况,审计署选取与树木护理工作相关的三项审计发现作出跟进,包括“「树木管理维护系统」的建立及应用”、“树木巡查机制”、“保护树木工作的受托管理责任”,结果显示,三项需跟进的审计发现仍存在不同方面的不足之处,审计署在刚公布的《跟进历年审计报告-民政总署的绿化工作》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内详述市政署历经多年仍然未有全面改善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市政署于2003年开始研发相关树木管理系统,目标将全澳树木资料输入系统,做到一树一记录,有关工作之目的是透过记录每株树木的种类、高度、胸径、种植地点等资料,以帮助制定树木护理的日常方案及未来策略。然而,在2010年审计时,全澳约488,364株树木当中,只有21,000多株记录于系统,未能达致部门设定的目标。在2019年的跟进审计中,全澳约647,319株树木当中,只有24,098株透过树木管理系统记录每株树木资料,其余所有树木均没有记录每株树木资料,当中更包括约79,451株与人密切相关的路旁斜坡树木,反映市政署仍未能达致当初的设定,透过记录每株树木资料,以帮助制定树木护理的日常方案及未来策略之目的。
在树木巡查机制方面,2010年审计报告指出,市政署前线树木护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树木巡查工作欠缺适当规范,在当时的巡查机制下,难以有效避免因树木健康问题而导致塌树的情况。在2019年再度审计时,市政署在树木巡查机制的规范设定及实际执行上,仍然存在问题。
在规范设定上,市政署对于约79,451株与人密切相关的路旁斜坡树木,采用树群方式巡查,即从一定距离对某范围树木作目测观察;对于24,098株主要属与人密切相关的平面地形树木,则采用较详细的单株方式巡查,即近距离对每株树木逐一检查。然而,与人密切相关的路旁斜坡树木对比平面地形树木而言,更容易出现水土流失而导致塌树的风险,但市政署对于有关树木反而没有采用较详细的单株方式巡查,其护理模式较平面地形树木更为粗疏,在此情况下,将难以管控相关树木对公众安全构成的风险,无法有效避免相关树木因健康问题而导致塌树的情况。
在实际执行上,对于24,098株主要属于与人密切相关的平面地形树木,虽然市政署已规定对有关树木每年至少巡查一次,但审查发现当中7,894株树木在2014至2018年共5年间,没有达到相关巡查目标,反映市政署未能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执行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如出现严重灾害导致个别年份未能达标,有关因素尚可理解,但审计结果显示未能达标的情况已持续出现一段长时间,并非个别事件,亦与台风等因素无关,因此促请市政署正视有关问题,以确保所制定的巡查机制得以贯彻执行。
关于保护树木工作的受托管理责任,2010年审计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在于市政署对保护古树名木所制定的措施实效不足,除了放置名牌外,实际上未有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审计署在跟进中确认市政署已从法例层面加强对古树名木的规范,但在实务护理工作上,审查发现在490株属市政署管理的法定古树名木当中,有50株古树名木在2014至2018年共5年间,未能按照市政署规定的目标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反映市政署仍未能有效确保对古树名木作出妥善护理,既难以有效避免古树名木出现塌树事故,更无法确保相关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难以弘扬及传承古树名木所特有的文化及生态价值,因此有关审计发现的改善情况并不理想。
审计署在综合评论指出,尽管市政署在2010年相关审计报告发表之后,对树木护理工作推行了一些改善措施,但从是次跟进审计反映,在树木资料记录、巡查机制的规范及实际执行等方面皆存在不足。以树木资料的记录为例,市政署当初为制定树木护理的日常方案及未来策略,设定为全澳每株树木进行记录的目标。在工作过程中,市政署由于树木管理系统难以记录位于斜坡地形的树木资料,因此大幅降低需记录资料的树木数量,只记录位于平面地形的树木资料,并视为已完成相关工作。从有关情况反映,市政署在改善问题上只流于形式,并非以目的为本来制定改善措施。
市政署只着重对平面地形容易检查的树木进行护理,忽视数量多或难以前往检查的斜坡树木,无论其树木资料的掌握或巡查机制的设定均相对薄弱,对行人构成潜在风险,也因为这种舍难取易的工作方式,令其无法贯彻既定的工作目标。
经过是次跟进审计,市政署必须正视存在多年的问题,深刻检讨各项措施,摒除舍难取易的作风,从根本出发改善问题,以提高树木保护工作的效益,保护珍贵的环境资源,更重要的是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于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于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